费用包含 | 1、交通:乌市/中转地/海口或三亚,桂林或南宁或柳州/中转地/乌市机票含机建燃油;海口—北海 船票(三等舱8人间);北海—桂林 动车二等座 旅游期间国产空调旅游车,自由活动不含车;
2、住宿:海南段挂牌四星或五星同级酒店,桂林段挂牌三星或同级酒店双人标准间,阳朔三星或同级(空调、彩电、热水、独立卫生间);
3、用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不含酒水。餐后赠送当地新鲜时令水果果盘;
4、门票:行程内景点首道门票(景区内小门票、缆车、电瓶车等自费);
5、导服:当地优秀导游服务、全陪全程保驾护航;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并赠送旅游意外险(70-80岁保额减半,80岁以上不予承保);
7、天数:本行程会根据航班调整天数,如去程需中转为11天,行程景点不变。 |
费用不含 | 一、自费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旅行社提供以下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景点供游客自愿自行选择,从而丰富行程内容。 1、海南:东南亚风情表演200元/人(参观约2小时);夜游三亚湾198元/人(参观约1.5小时);凤凰岛海洋秀180元/人(参观约2小时);鹿回头之夜180元/人(参观约2小时);海鲜大餐200元/人(参观约2小时);拉斯维加斯秀280元/人(参观约2小时);潜水380元/人起(参观约2小时);三亚千古情240元/人起(参观约2小时);南湾猴岛168元/人(参观约2小时);
2、广西:印象刘三姐220元起;聚龙潭100元/人;世外桃源120元/人;夜游两江四湖198元/人;遇龙河漂流150元/人;天籁-蝴蝶泉100元/人;靖江王府130元/人;
3、自费项目说明:上述项目参加人数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项目协商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上述项目履行中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二、购物场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内增加以下当地知名购物诚信场所参观选购商品,从而丰富行程内容,保证产品的质量不涉及假冒伪劣产品。
1、海南:咖啡;
2、北海:珍珠;
3、桂林:竹炭、茶叶、珠宝。 |
- 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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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中酒店说明:酒店安排双人间,旅游旺季期间,如遇行程中酒店房满,将安排不低于以下酒店档次的酒店。三亚:海口滕鹏/鹏盛/丽华/兴隆/忆云山水/太阳岛/三亚/芒果海景/臻澜海景/二月海/豪都/金都等酒店;海口:海口军宏等酒店;兴隆:金日/鑫桥等酒店;桂林:翠竹大酒店/东明大酒店/七星大酒店/伏波山大酒店/新凯悦大酒店/中山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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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人/多人入住说明
单房差 本产品不可拼房。报价是按照2成人入住1间房计算的价格,请在联系客服告知所需房间数。多人入住 如不提供3人间,也无法安排3成人入住一间房,敬请谅解。当地酒店政策原因,如2位成人携带2位或2位以上儿童出游,请选择2间房。
- 出行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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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息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3、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游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
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4、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5、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购物 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如遇区域性促销活动,产生不同预订城市价格差异,差价不予退还。出团通知 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意见反馈 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投诉将无法受理。
-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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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老年人 1、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与我司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陪同方可出游。
2、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1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3、因服务能力所限,不受理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云南跟团产品。
4、因服务能力所限,不受理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四川跟团产品。未成年人 1、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陪同参团。
2、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18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外籍友人 网上报价适用持有大陆居民身份证的游客。如您持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护照,请在预订过程中注明。
- 签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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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签约 通过在线签约页面进行签约,付款成功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电子版合同,与门市签约及传真签约同等有效。上门签约 工作人员会为您提供上门签约收团款等专业服务。支持POS刷卡支付。千元以上团款签约免服务 费。具体详询客服人员。门市签约 前往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门市地址:点击查看违约责任提示 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承担退团损失:
1、出发前14日及14日以上(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按费用总额5%。
2、出发前13日至7日,按费用总额30%。
3、出发前6日至4日,按费用总额50%。
4、出发前3日至1日,按费用总额60%。
5、出发当日,按费用总额80%。